(原标题: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)
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。会议于2025年7月11日14:30在公司报告厅召开,由董事会召集。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6日发布,内容包括会议召集人、时间、地点、方式、出席对象、审议事项等。
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07名,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536,377,210股,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.3504%。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多项议案,包括回购目的、符合相关条件、回购方式、价格区间、种类用途数量、资金来源、实施期限、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、管理层对公司经营影响分析、相关人员买卖股份情况说明、回购后注销或转让安排及具体授权情况等。此外,还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、修订公司章程、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。会议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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